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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全市住宅小区消防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

各区(县)物业主管部门,高新区城管局,中直企业物业管理部门:
为了掌握我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情况,对重点部位、重大隐患做好应急预案,以避免发生重大消防安全问题,即日起,物业行业开展2017年全市住宅小区消防情况调研工作。现将《全市住宅小区消防情况统计表》(以下简称“《统计表》”)发送给你们,请各单位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信息填报工作,并按时反馈。
《统计表》填报要求
1. 表格要填报清晰、完整。填表单位、填表人、联系电话、审核人、填表日期要明确填写,各单位要将辖区内或所管理的全部住宅小区消防情况填写在一张《统计表》上。
2. 小区建成时间、物业接管时间要具体到“日”,小区建成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准,物业接管时间以承接查验签订协议时间为准。
3. 消防验收时间、消防验收单位要明确填写,消防验收时间以验收报告出具日期为准。如未验收要填写“未验收”。
4. 微型消防站建设位置,如有微型消防站则详细填写位置,如无微型消防站填写“无”。
5. 消防隐患类型分类为:建筑设计问题、施工质量问题、住宅小区消防未移交、消防设施设备带障运行、消防设施设备损坏停用、消防通道占用。如无消防隐患填写“正常运行”。
6. 消防隐患问题要详细填写,不得瞒报、漏报,虚假上报。
7. 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要详细填写,整改措施包括企业自行整改、区(县)政府出资进行改造、向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改造等等。
8. 各单位《统计表》上报截至日期11月7日,电子版发送至daqingwuye@163.com。
 
附件:《全市住宅小区消防情况统计表》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大庆市城管委物业管理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2017年10月24日